各位老师:
新年好!
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请老师们按照《本科教学学生相关的学习成绩档案管理规范(2020修订)》(电行政【2020】23号、《课程达成情况评价办法(试行持续改进稿)》(电行政【2020】11号)的要求,在2021年3月31日前,上交2020-2021(1)学年的课程成绩档案(特别提醒:不同的课程按不同的清单提交)。其中,课程达成情况分析相关文件电子版,请由协调确定好的第一位交材料的老师在上交纸质材料之前,上传到邮箱:dqjxb104@163.com
电气学院教学办
2021.2.24